院系新闻

教务教学

关于确定2023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审查标准的公示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根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化大发〔2019〕69号)和《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化大发〔2017〕27号)…[详细信息]

专业设置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电话:89385088   邮编:110142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沈阳化工大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