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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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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3 点击数: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按照《沈阳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经审议,最终确定特殊困难学生65人,一般困难学生166人。现将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以上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请向学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4-89385859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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