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8 点击数: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按照《沈阳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经审议,最终确定特殊困难学生69人,一般困难学生278人。现将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以上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请向学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4-89385859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8日
上一篇: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篇: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