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和《关于启动 2024级学业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级学业优秀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遵循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经考核,择优录取;
2.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2024级沈阳化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无挂科(A考及格);
3. 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相关专业的学生转入。若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学生,但高中为理科学生,经专家组考核成绩优秀也可转入;
4. 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
5. 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燕北 朱明昌
副组长:王 莹 张福群 刘长风 刘丹丹
成 员:曹秀平 于慧鑫 朱建星 范文玉 李东华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朱明昌
副组长:王 莹 刘丹丹
成 员:曹秀平 于慧鑫 朱建星 李明月 范文玉 李东华 金敏
三、转出/转入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总人数 |
转出计划人数 |
转出计划比例 |
转入计划人数 |
转入计划比例 |
备注 |
安全工程 |
115 |
10 |
9% |
10 |
9% |
|
环境工程 |
87 |
8 |
9%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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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88 |
8 |
9% |
8 |
8% |
|
四、转出工作机制
学院考核小组在2024级学生第一学年考试结束后,计算学生必修课(包括课程性质为必修、专业方向选修、实践环节、限选四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对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20%,且必修课期末考核成绩全部及格(首修首考)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学生所在学院(系)根据学业成绩对学生的转出申请进行考核,每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当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转出计划人数时,按照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允许转出学生。
五、转入工作机制
1. 申请条件
拟申请转入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身体素质,对化学制剂类等实验药品无过敏史;
(3)为沈阳化工大学2024级入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无必修课挂科记录(首修首考)、原则上学分绩点大于3.0;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5)对拟申请转入的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6)原则上修读过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
(7)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8)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2. 考核办法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学院根据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按接收计划1∶1.5比例确定考核名单。
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专家面试。根据课程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必修课课程成绩×70%+专家面试成绩×30%
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该成绩由学生原院系开具证明,以教务系统导出成绩为准。绩点相同时,按照学位课平均分排序。
②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
最后,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
(2)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面试专家独立打分。
(3)专家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学分与成绩认定办法
1. 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已修课程对转入专业毕业要求支撑情况为判定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1)同一学科大类内转专业
同一学科大类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专业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程度,即以学生在本专业之外获取的学分在支撑本专业毕业要求方面“等价”或“覆盖”来决定是否认可该学分。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2)跨学科大类转专业
跨学科大类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2. 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
(1)相关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
(2)由于教学计划变更造成课程号不一致,但是课程名、学时、学分、使用教材一致的,可以认定为同一门课程。
(3)学生转专业后,由于培养方案变更,造成部分课程属性改变的,由学生自行根据变更前培养计划进行认定,学院将不再对新方案下的课程属性做出变更。
(4)在原专业已修完但在新专业不需要修读的课程,所修学分可抵充新专业的跨学科领域选修课学分。
(5)学分不一样的课程进行替换时,只能由课程替代课程,不存在高学分替代低学分后,多余的学分充当选修课学分的情况。
(6)其他未尽事宜均需经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为准。
七、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段或时间节点 |
工作进程 |
2025年6月30日前 |
学院报送方案 |
2025年7月1日前 |
各学院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
2025年7月2日前 |
学校公布方案与计划 |
2025年7月4日前 |
学院做转专业宣传工作 |
2025年7月14日前 |
学院公示符合转出资格学生名单 |
2025年8月28日-2025年8月29日 |
学生提交申请 |
2025年8月30日-2025年8月31日 |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转出资格 |
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4日 |
接收学院公布考核名单 |
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8日 |
接收学院考核 |
2025年9月11日前 |
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
2025年9月20日前 |
公布转专业结果 |
2025年9月20日前 |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
八、其他说明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修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学生转入我院某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所缺课程必须补修。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公章)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