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副教授

作者: 时间:2020-06-09 点击数:

 

李利,197211月生,工程硕士毕业,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副教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安全评价师,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国家职业卫生评价师。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辽宁省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主要从事危险源辨识分级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评价与安全控制技术、安全标准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能力评估的研究工作。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了省、部级课题和抚顺市科技攻关项目3项,分别获得了国家安监总局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安监总局第四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优秀推广项目奖和抚顺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完成国家级标准《安全色光通则》、《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安全卫生设计规程》、《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评估导则》和省级地方标准《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职业卫生设计规定》、《辽宁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分别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和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著作2部。参与编制辽宁省应急厅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在《职业安全健康论坛》、《安全》、《化工安全与环境》、《电力安全技术》、《工业安全与防尘》等国家、省级专业技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作为专家组成员协助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对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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