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关于启动2022级学业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2级学业优秀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遵循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经考核,择优录取;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2022级沈阳化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无挂科(A考及格);
(3)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相关专业的学生转入。若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学生,但高中为理科学生,经专家组考核成绩优秀也可转入;
(4)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
(5)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军
成 员:梁艳青、张福群、刘冰心、范文玉、刘丹丹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张学军
副组长:梁艳青、张福群
成 员:刘冰心、范文玉、刘丹丹、金敏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周燕北
副组长:史雨竹
成 员:于慧鑫、王海博、郑阳
三、转出/转入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总人数 |
转出计划人数 |
转出计划比例 |
转入计划人数 |
转入计划比例 |
环境工程 |
89 |
13 |
15% |
13 |
15% |
安全工程 |
90 |
14 |
15% |
13 |
15% |
水质科学与技术 |
26 |
4 |
15% |
4 |
15% |
四、转出工作方案
学院考核小组在2022级学生第一学年考试结束后,计算学生必修课(包括课程性质为必修、专业方向选修、实践环节、限选四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对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20%,且必修课期末考核成绩全部及格(首修首考)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学生所在学院(系)根据学业成绩对学生的转出申请进行考核,每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当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转出计划人数时,按照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允许转出学生。
五、转入工作方案
1.申请条件
拟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沈阳化工大学2022级入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无必修课挂科记录(首修首考)、原则上学分绩点大于3.0;对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和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入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专业的学生须为沈阳化工大学省级以上一流专业或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学生,且必须已经修读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2.考核办法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学院根据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按接收计划1:1.5比例确定考核名单。
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专家面试。根据课程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必修课课程成绩×70%+专家面试成绩×30%
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②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
最后,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
(2)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面试专家独立打分。
(3)专家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学分与成绩认定办法
1.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已修课程对转入专业毕业要求支撑情况为判定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1)同一学科大类内转专业
同一学科大类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专业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认定为相应学分。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2)跨学科大类转专业
跨学科大类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2.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
(1)相关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
(2)由于教学计划变更造成课程号不一致,但是课程名、学时、学分、使用教材一致的,可以认定为同一门课程。
(3)学生转专业后,由于培养方案变更,造成部分课程属性改变的,由学生自行根据变更前培养计划进行认定,学院将不再对新方案下的课程属性做出变更。
(4)在原专业已修完但在新专业不需要修读的课程,所修学分可抵充新专业的跨学科领域选修课学分。
(5)学分不一样的课程进行替换时,只能由课程替代课程,不存在高学分替代低学分后,多余的学分充当选修课学分的情况。
七、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安排 |
1 |
2023年7月10日前 |
学院报送方案 |
2 |
2023年7月11日前 |
各学院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
3 |
2023年7月12日前 |
学校公布方案与计划 |
4 |
2023年7月14日前 |
学院做转专业宣传工作 |
5 |
2023年7月14日前 |
学院公示符合转出资格学生名单 |
6 |
2023年7月17-19日 |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提供成绩单1份 |
7 |
2023年7月21日 |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转出资格 |
8 |
2023年8月24-27日 |
接收学院公布考核名单 |
9 |
2023年8月28-30日 |
接收学院考核 |
10 |
2023年9月4日前 |
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
11 |
2023年9月15日前 |
公布转专业结果 |
12 |
2023年9月15日前 |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
八、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